「高才通」計劃將針對高學歷、高收入、高技術人才,發出赴港簽證,符合申請資格的對象分為以下三類:
A類申請-在申請前的近一年,全年收入達到港幣250萬或以上(或等值外幣)的人士;
注:“全年收入”是指應課稅的就業或業務收入,包括薪金、津貼、股票期權及從其擁有的公司所得的利潤,由個人投資所產生的收入不會計算在內。
B類申請-獲全球百強大學頒授學士學位,并在申請前近五年內累計至少三年工作經驗的人士;
C類申請-在申請前的近五年內,獲全球百強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但工作經驗少于三年的人士,這類申請受年度配額限制,且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此外,C類申請并不適用于在香港特區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的非本地學生。
注:
1)“全球百強大學”是指全球百強大學綜合名單載列的大學/院校,綜合名單是勞工及福利局根據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QS世界大學排名、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全球最佳大學排名及上海交通大學世界大學學術排名這四個指定的世界大學排行榜,在過去五年所列的百強大學/院校而指定。未免生疑問,從全球百強大學設立的持續和專業教育學院、分校、延伸學院或附屬學院等所獲取的學歷,將不予接受。
2)申請人從全球百強大學所獲取的學歷水平,必須等同于香港認可的學士學位標準,為免生疑問,名譽學士學位將不予接受。
3)相關工作經驗是指畢業后累計的全職或自雇工作經驗。
4)在過去五年內畢業以“畢業年份”計算。
5)非本地學生是指持有入境事務處處長發出的學生簽證/進入許可前來港就讀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