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者屬于:創業者、創新者或投資者的其中之一
認證方式:
1.滿足曾擁有成功創業經歷或獲天使融資/風投,或擁有知識產權,或成功的投資記錄(其中至少一項);
2.在新加坡成立公司,作為股東兼董事或高級管理職位,有成熟的需要運營的商業項目和計劃;
(商業入境)服務:
1、創新的行業項目要求:
1)擁有公認的風險投資或商業天使項目
2)持有國家認可的知識產權(IP)
3)有公認的研究機構的科研合作
4)在政府批準的孵化科研項目
5)有新加坡政府機構支助的項目
2、注冊私人有限公司要求:
1)在該公司至少擁有30%股權
2)至少有S $ 50,000實收資本
3)委任一名公司秘書
4)已注冊的本地地址